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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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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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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刑事案件开庭时会不会通知家属

《刑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应积极的通知相关的办案人员和案件当事人双方的辩护人做好开庭准备,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刑事案件开庭时会不会通知家属?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审理程序是什么?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刑事案件开庭时会不会通知家属

  除未成年人为被告人的以外所有刑事案件,开庭前,都不会通知被告人的家属。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1、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2、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二条 开庭审理前,人民法院应当进行下列工作:

  1、确定审判长及合议庭组成人员;

  2、开庭十日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辩护人;

  3、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开庭五日前提供证人、鉴定人名单,以及拟当庭出示的证据;申请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应当列明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4、开庭三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

  5、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三日前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二、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审理程序

  1、由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逐一核实被告人姓名、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犯罪史,是否收到起诉书、收到起诉书是时间。

  2、宣布案件来源:告知当事人今天法院审理的是某某检察院起诉的某某人涉嫌的某某罪名。

  3、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4、告知被告人享有的权利。包括申请回避权、为自己辩护权、提交证据权、申请新的证人出庭权、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权、申请重新鉴定、重新勘验权、最后陈述权。

  5、讯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人申请回避的理由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宣布休庭。报法院院长或者检察长决定。申请理由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审判长当庭驳回。

  6、宣布本案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及其理由。

  7、宣布法庭纪律。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案件开庭时会不会通知家属,以及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审理程序的内容。从上文可知,刑事案件除非是未成年人当被告,否则不会通知被告的家属。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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