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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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之人的称呼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那么,犯罪嫌疑人一定有罪吗?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释放的条件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解答这些问题,本文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内容,请大家阅读。
一、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释放的条件有哪些
其实,法律原文早已有明确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第一种情况就是说,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第二种,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第三一种,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第四一种,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第五一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第六一种,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有以上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释放。
二、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犯罪嫌疑人一定有罪吗
为什么犯罪的人一会叫犯罪嫌疑人、一会叫被告人、一会叫罪犯呢?其实这是因为一个案子要通过侦查机关的侦查、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法院的审判、监狱的执行等。如在侦查阶段,犯罪的人之所以叫犯罪嫌疑人,是因为凡是疑似触犯《刑法》,但还没有被人民法院依法定罪判刑的人,称为犯罪嫌疑人。到底有罪没罪,只有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来确定。除人民法院以外,任何国家机关和个人都没有权利认定一个人的罪。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无罪推定原则,简单地说,就是指任何人在未经证实和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如果审判中不能证明有罪,应视为无罪。
以上就是关于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释放的条件有哪些的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既然叫做犯罪嫌疑人,那就说明只是有犯罪的嫌疑,嫌疑人有没有罪该由人民法院根据证据和事实来定罪。如果最终认定嫌疑人不存在犯罪事实的,就应当将嫌疑人依法释放。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不妨咨询在线律师,也可以委托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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